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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需要委托具有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县党江镇更螺围海堤渔江村三墩头堤段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批复总投资和建设内容:**县党江镇更螺围海堤渔江村三墩头堤段水毁修复工程,批复总投资30万元。建设内容:修复海堤65m,浇筑缝隙 40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管理站,0779-****590,王周琨。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选取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三、报价要求
施工控制价为272105.36元,根据控制价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0-1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最终合同价为控制价×(1-下浮率)。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提交材料:报价函、营业执照、水利部监制的资质等级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二)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三)提交地点:**县廉州镇**街69号****管理站
五、选取方式
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选取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作为成交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将综合考虑业务能力、服务等因素确定成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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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