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原县林业****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冷热水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2月16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原县林业****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冷热水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2万元
最高限价:135.2万元
采购需求:清原县林业****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冷热水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50日(以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 138****5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街
联系方式:024-****8777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5 0164 7608 0000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菲菲、郭伟
电 话:024-****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