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 公示单位 | ******公司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1-24 17:24 至 2025-12-09 17:2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6257.48 |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工业活动 | 活动历史 | 无工业活动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清源镇上磨村新庄社 | |||
| 经度 | 104.214686 | 纬度 | 35.13025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0-20 至 2025-11-1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同行者****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张世汉 | 单位联系电话 | 199****8050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世汉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9****805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黄亦辉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2****400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清源镇北大路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市**县清源镇上磨村新庄社,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14686°,北纬35.130250°。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政府于2022年11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有关规定,经2022年11月-21日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位于清源镇上磨村已审批的**县2013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3241.85m2,**县2013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775.79m2,合计6017.64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给****,用于****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政府于2025年3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有关规定,经2025年3月13日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已征收的**县2013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39.84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教育局,用于****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地块周边区域用地性质主要为住宅、公服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地块快速检测等调查工作,可初步判断该地块内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环境单一,历史未发生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不涉及危险废物、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土壤不存在刺激性气味和不正常的颜色等情况,不存在历史污染情况,且周边地块历史****基地,无任何工业企业,地块内和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本次调查表明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建设项目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