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运动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同行者****公司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1-24 17:49 至 2025-12-09 17:4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18.55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清源镇****小学 | |||||||||||||||||||||||
| 经度 | 104.210117 | 纬度 | 35.12755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0-20 至 2025-10-2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同行者****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李航 | 单位联系电话 | 199****6696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悦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3****320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马宏兵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6****7864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 | |||||||||||||||||||||||||
| 报告主要结论 | ****运动场建设项目位于**县清源镇,****幼儿园,****中心****大队,****党校、****中学分校,东侧为未划拨的建设用地空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4.210117,北纬35.127552。 根据2019年5月31日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小学东南侧已征收的6536.75平方米(总面积6755.3平方米,未征收面积218.5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县2013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以划拨****教育局,****小学建设用地,用途为科教用地。 根据2021年2月5日县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原苗圃用地(2019年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7567.68平方米、原有建设用地415.25平方米以及收回原****建设局林业局东侧棚户区改造用地(2013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42.52平方米,(合计18025.4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小学,****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用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根据2025年3月13日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县2013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18.5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教育局,用于****运动场建设项目用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表1-1 用地划拨次序统计表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调查工作,可初步判断该地块内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环境单一,历史未发生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不涉及危险废物、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土壤不存在刺激性气味和不正常的颜色等情况,不存在历史污染情况,且周边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无任何工业企业,地块内和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本次调查表明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运动场建设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