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全县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网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12-15 09:00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全县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0.000200万元(采购包1:0.000100万元;采购包2:0.000050万元;采购包3:0.0000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最高限价0%,最高限单价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三个分包,分包1:20座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分包2:10到19座车辆租赁服务;分包3:5到9座车辆租赁服务(包括提供驾驶员服务和不提供驾驶员服务两种)。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配置要求如下:
分包1: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要求见下表(人车比需达1:1.3≈0.77及以上,驾驶员数量需基本实现可用车辆全覆盖,不能满足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 分包 |
车辆类型 |
参考配置 |
是否提供驾驶员服务 |
数量 |
驾驶员人数 |
| 1 |
20至45座客车 |
柯斯达、海格、金龙或同档次车辆 |
是 |
不少于3辆 |
不少于3人 |
| 45座以上 客车 |
柯斯达、海格、金龙或同档次车辆 |
是 |
不少于3辆 |
不少于3人 |
分包2: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要求见下表(人车比需达1:1.3≈0.77及以上,驾驶员数量需基本实现可用车辆全覆盖,不能满足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 分包 |
车辆类型 |
参考配置 |
是否提供驾驶员服务 |
数量 |
驾驶员人数 |
| 2 |
10-19座客车 |
金杯、柯斯达或同档次车辆 |
是 |
不少于4辆 |
不少于4人 |
分包3:车辆类型、数量及驾驶员人数要求见下表。仅本分包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质自主决定是否提供驾驶员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车辆性质(营运或租赁)。供应商提供驾驶员服务的为营运供应商,不提供驾驶员服务的为租赁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仅能以一种身份参加和入围本分包。
供应商身份确定以其提供的资质为判据,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为营运供应商,****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的为租赁供应商。以营运供应商身份入围的,第二阶段仅可以为采购人提供有驾驶员服务的车辆租赁服务;以租赁供应商身份入围的,第二阶段仅可以为采购人提供无驾驶员服务的车辆租赁服务。
提供驾驶员服务的人车比需达1:1.3≈0.77及以上,驾驶员数量需基本实现可用车辆全覆盖,不能满足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 分包 |
车辆类型 |
是否提供驾驶员服务 |
数量 |
驾驶员人数 |
其中新能源汽车(纯电或者插电混动)占比 |
| 3 |
6至9座客车 |
是 |
两种车型共不少于8辆 |
不少于7人 |
≥50% |
| 5座客车 |
|||||
| 6至9座客车 |
否 |
两种车型共不少于8辆 |
不需要驾驶员 |
≥50% |
|
| 5座客车 |
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租赁服务最高限单价要求如下:
分包1:20座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最高限单价
| 车型 |
半日租 (4小时/100公里) |
日租 (8小时/200公里) |
超时 |
超公里 |
| 20至45座客车 |
670元 |
1000元 |
90元/小时 |
5.5元/公里 |
| 45座以上 客车 |
850元 |
1260元 |
90元/小时 |
6.5元/公里 |
分包2:10到19座车辆租赁服务最高限单价
| 车型 |
半日租 (4小时/100公里) |
日租 (8小时/200公里) |
超时 |
超公里 |
| 10至19座客车 |
700元 |
1000元 |
90元/小时 |
5.0元/公里 |
分包3:5到9座车辆租赁服务(包括提供驾驶员服务和不提供驾驶员服务两种)最高限单价
(一)提供驾驶员服务最高限单价
| 车型 |
半日租 (4小时/100公里) |
日租 (8小时/200公里) |
超时 |
超公里 |
| 6至9座客车 |
500元 |
800元 |
80元/小时 |
3.5元/公里 |
| 5座客车 |
450元 |
600元 |
80元/小时 |
2.5元/公里 |
(二)不提供驾驶员服务最高限单价
| 车型 |
次 (3小时/50公里) |
超时 |
超公里 |
| 6至9座客车 |
120元 |
15元/小时 |
2元/公里 |
| 5座客车 |
90元 |
15元/小时 |
1.5元/公里 |
说明:各类车型最高限单价包含过路过桥费、泊车费、日常保养费、能耗费、燃油费(充电费)、维修费、车辆年审(检)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餐补、住宿费、保险、相关税金等与出行保障服务(含驾驶员)相关的所有费用。
特殊情况时由采购人直接支付司机住宿和餐费,但不超过省、市、县区现行出差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标准。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优惠率是指以最高单价限价为基准进行一定百分比的减让,例:最高单价限价为100元,优惠率为10%,则结算时按100元*(1-10%)=90元。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采购需求:****车行为,降低租车价格,提高公务出行保障能力,根据《****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面向社会入围选择车辆租赁服务企业,实现出行便捷安全、费用节约可控、与公车改革后车辆规范管理有效衔接的目标。
潜在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分包1、2配备驾驶员,分包3采用配备驾驶员和不配备驾驶员两种服务模式供采购人自主选择租车方式,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资质水平选择一种参与。提供驾驶员服务的车辆必须为营运性质车辆,不提供驾驶员服务的车辆为租赁性质车辆,潜在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对应使用性质车辆所规定的手续、配置和维护保障。服务前必须告知采购人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车辆性质和服务内容,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如出现违法违规提供服务取消其入围资格。不提供驾驶员服务的车辆为共享租车,随时取用,按次收费,****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出行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科学有效的运营方案及配套管理规章制度,配备车辆规模应当满足公务出行车辆租赁需求,车辆运营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要求,提供合规合法高效安全的用车服务。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与入围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征集人联系,由征集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省级有关部门另有统一征集的,按省级有关部门征集要求及结果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次征集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见格式十一)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次征集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见格式十一)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次征集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见格式十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3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供应商身份确定以其提供的资质为判据,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为营运供应商,****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的为租赁供应商,****委员会进行相应审查。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标服务
售价:0.00元
2025-12-15 09: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征集保证金。
2.本征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财政厅《****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认证中心CA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操作手册》要求获取征集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中心B3楼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99****5566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晶****中心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153****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工
电话:15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