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UCG20250725GC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

****

373,838.97

2

****集团有限公司

381,580.52

3

****集团有限公司

510,791.09

4

**恒江****公司

498,472.73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社区同发南路天珑移动总部大厦南侧19-013

中标(成交)金额: 373,838.97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

近期医学部所提零星修缮需求较多,为加快工程进度,规范工程管理程序,拟将部分零散工程需求整合为一个工程项目,统一进行方案设计和招标施工。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A1室内装修、医学部楼宇部分室内墙面翻新、A1-534会议室改造、A2-B101学生科创培训室装修、A7-335和337装修、A5空调冷凝水处理、室内网络线路改造等。

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 45 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

明思璇

执业证书信息

一级注册建造师中级工程师职称

七、****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李富强,冯玉春,戈早川,稂丽萍,刘芳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诚信部分

技术部分

综合实力部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

373,838.97

5.0000

33.6000

16.6000

40.0000

95.2000

****集团有限公司

381,580.52

5.0000

34.8400

15.0000

39.1885

94.0285

****集团有限公司

510,791.09

5.0000

36.0000

19.0000

27.8115

87.8115

**恒江****公司

498,472.73

5.0000

36.0000

15.0000

29.9988

85.9988

八、公告期限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地址:**市**大道3688号****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1025。

3.投标文件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徐老师 电话:135****375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

十一、附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的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17520.69万元,资产总额为4899.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