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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5京**联个人高端医疗险TPA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概述: | 一、需求背景 本次项目拟引入个人高端医疗险TPA相关服务,服务开始日期为12月,共涉及20个固定服务项目。 二、需求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中标方需负责以下全部服务内容的落地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 后端运营服务:客户档案建立、保险卡制作与发放、保单文件打印与快递。 - 数字化服务:官方小程序/APP的运营、维护与功能迭代。 - 核心医疗服务:全球医疗网络管理、医疗费用直付、住院垫付、治疗预授权审核。 - 财务与理赔服务:理赔理算、自负额追缴、供应商结算。 - 保单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档案建立、体检咨询和报告解读、就医推荐及预约、心理咨询、就医陪诊、院内陪护、全球二诊、重疾MDT会诊、恶性肿瘤特药基因检测及特药直付、慢病配药、出院陪同(含同城车辆)、上门护理、诊后随访、诊后康复及营养方案制定、紧急救援协助服务、被保人父母关爱权益。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1-24 |
| 公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08 |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1-26 18:00:00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国(以下简称“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招标采购单位的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5、投标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物品/服务(以下简称“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0、股东及法人未存在不良记录及其它不适宜投标的情况。 11、公司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以下资质:药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