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9时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在****(https://www.****.cn/index.php?s=xm c=show id=17220)**市**区东江新区**丽景10号楼102铺转让项目进行了公开处置,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一、转让标的:**市**区东江新区**丽景10号楼102铺
二、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权证号 | 现状 | 用途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市**区东江新区**丽景10号楼102铺 | 108.09 | 陇房权证东江镇字第****0439号 | 出租 | 商用 | 77.00 | 7.70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标的现已抵债给转让方,但尚未办理抵债资产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拥有****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3)****号之四的《执行裁定书》。转让标的成交后,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分二次办理完成。第一次,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过户到转让方名下,此过程中,转让方负责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和水、电等户名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第二次,由转让方将转让标的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此过程中,受让方负责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和水、电等户名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商铺的,成交后标的移交均不包含楼梯、入户门、扶梯等入口,****商铺间通行的所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 3.该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受让方在报名后视为自愿受让该标的,并已对该标的的现状及其权源文件进行了核验和勘察,同意根据其核验和勘察后认知的情况受让该标的,对该标的的成新、质量、欠付税费、租赁情况、权属边界、附属设备设施、占有权源等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不持任何异议,并自愿承担因该等瑕疵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受让方承诺不因上述瑕疵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 ||||||
转让底价:77万元,保证金:7.7万元。
四、交易结果
本次交易活动结果如下:意向受让方报名人数1人,出价人数1人,意向受让方为刘德,报价为77万元。
五、交易规则及成交确认
根据交易规则,****现对交易结果补登3个工作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含刊登日)起3个工作日止。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六、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交易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就本次交易活动向****公司提出异议。该异议(意向受让方除外)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竞价活动。
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先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交书面异议及佐证材料。
(二)公告期内,有新的意向受让方提出参与交易的,应在提交异议的同时缴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到****指定收款账户,办理交易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再次在****网络平台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新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交易规则参与交易活动。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七、受理公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经理 张经理
联系电话:133****3988、136****6717
传真:0931-****001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4800号
公司风险合规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3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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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