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果蔬包装产品(含降解)生产线建设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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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631MAAJL2HC9K石利昌
石磊**省**
**省黔东南州**县高屯街道富家塝村一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果蔬包装产品(含降解)生产线建设****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省****县
经度:109.206491 纬度: 26.326133****环境局
2022-01-14
黔东南环表〔2022〕7号
100
10.6****
****2631MAAJL2HC9K****
****2631MAAJL2HC9K****2301MABN4P7D9A
****2301MABN4P7D9A2022-05-01
2022-12-272023-01-24
https://www.****.com/gs/detail/2?id=21227sULW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塑料袋80吨/年、水产带60吨/年、背心袋(食品袋)60吨/年、****超市袋)60吨/年年产塑料袋80吨/年、水产带60吨/年、背心袋(食品袋)60吨/年、****超市袋)60吨/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搅拌→吹膜→印刷→制袋搅拌→吹膜→印刷→制袋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印刷网板清洗液收集后加入水性油墨中,用于印刷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灌;塑料袋、背心袋(食品袋)、****超市袋)生产吹膜、印刷、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次品和边角料破碎时不需细化,只需简单破碎成较小碎状即可,破碎产生的粉尘较少,经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对运转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墙体采用隔声材料,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建设围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次品和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等。次品及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沾染油墨的废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印刷网板清洗液收集后加入水性油墨中,用于印刷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灌;塑料袋、背心袋(食品袋)、****超市袋)生产吹膜、印刷、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次品和边角料破碎时不需细化,只需简单破碎成较小碎状即可,破碎产生的粉尘较少,经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排风扇无组织排放;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对运转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墙体采用隔声材料,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建设围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次品和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等。次品及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沾染油墨的废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项目职工均为附近居民,营运期实际仅有两名值班人员在厂内食宿,食堂未设置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排风扇无组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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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及化粪池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建有隔油池及化粪池 未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吹膜、印刷、制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监测浓度限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对运转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墙体采用隔声材料,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建设围墙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对运转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墙体采用隔声材料,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建设围墙等措施 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沾染油墨的废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沾染油墨的废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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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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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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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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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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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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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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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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