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11-24 15:50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380,000元 人民币 |
| 19,989,711.14元 人民币 |
| CQFJSGZHPG[JS] |
| 秀山县川河盖度****服务中心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秀山县川河盖度****服务中心”补遗文件内容发布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交易服务费,调整为: “1、交易服务费:********物价局最新公布的渝发改收费〔2023〕115 号文的规定执行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规定全额缴纳。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交易中心)全额缴纳(含招标人缴纳部分),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调整为: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1(3)投标报价得分(C),调整为: “设置允许偏差范围的,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得零分;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或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调整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共同投标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委员会按照 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原则排序。标书代写 注:若本次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