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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报告
(附链接)
1
年产20万立方米商砼项目
**省**市**县**镇韩川村高速路出口与二级路交汇处L2****砖厂)
张****公司
******公司
报告表
2
**县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张家川县恭门镇毛磨村
**县晟德****公司
**泽****公司
报告表
3
张家川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省**市张家川县张棉乡、川王镇、连五乡、**镇、木河乡、大阳镇
张家川回族自****服务中心
甘****设计研究院****公司
报告表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938-****522(传真)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广场****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500
附件:
1.年产20万立方米商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2.**县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张家川**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