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2025年晓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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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招标公告编号: I130********405****1001 来源平台:[平台内] 公示发布日期:2025-11-25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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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00:00 2025-12-18 09:00

**县2025年晓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2025年晓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农业农村局、****审批局 以 ****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农函〔2025〕150号;曲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决定〔2025〕0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县2025年晓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县的晓林镇、路庄子乡、庄窠乡、齐村镇、文德镇、燕赵镇、**镇和邸村镇8个乡镇的19个行政村。 2.1.3工程规模:拟建设面积1000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二标段:(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及服务能力,应提供生厂家的肥料登记证,(经销商投标必须提供相应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协议或委托书)、应提供1份2022年11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农田地力提升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同时应满足(3.3、3.4、3.5、3.6.1)的要求。二标段:(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施工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3****能源局颁发的新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3.3财务要求: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3.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5其他要求:3.5.1本项目一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二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为60%),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附声明函原件)。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承诺书原件为准)3.6联合体投标:3.6.1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2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5 00:00 至 2025-12-01 23:59 (**时间,下同),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18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招标人:****,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0312-****34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欢、宋苏金,联系电话:0312-****522。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2-****340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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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县太行路61号 地址: **市**路744号(招标部)
邮编:

0731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张华

联系人: 刘欢、宋苏金
电话:

0312-****340

电话: 0312-****52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163.com

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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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公司**南二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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