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苑钢管桩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海曲公园城市更新EPC项目钢管桩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集团有限公司海曲公园片区城市更新EPC项目 钢管桩工程 房建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曲公园片区城市更新EPC项****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钢管桩工程施工协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望海路以南、海曲路以北、东关南路以东、艳阳路以****路以南、迎宾路以北、东关南路以东、艳阳路以西。由******公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72.8 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包含 2005 年前建成的8个老旧小区以及具有一定商业设施基础、商业氛围的商业综合体、商业街等,**产业设施及配套、安置房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曲公园片区城市更新EPC项目钢管桩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施工范围为海曲公园片区城市更新EPC项目钢管桩工程,本次招标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施工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1:
工期要求:暂定2个月 特别说明: (1)暂定工期2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 (3)签订合同后合同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基础信息库》内施工单位,且信用评价结果在C级(含C级)(该要求为最低要求,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以上,近三年内无任何法律纠纷,且投标单位在资金、业务能力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的协作能力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你单位在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在中国交建云电商平台(以下简称“交建云商平台”,网址:https://scp.****.cn/)进行网员注册,待招标人审批通过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建云商平台。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每日 0 时 00 分至 24 时 00 分 (**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交建云商平台”,明确所投包件,通过招标人指定支付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 / 年 / 月 / 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市**支行 账 号:937********9527786 4.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标书代写5.1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若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的,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可自行组织,需要招标人协助可与招标人联系,费用投标人自理,安全责任投标人自负。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2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交建云商平台”,将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确认你单位收到招标公告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24 时 00 分前登录“交建云商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在“交建云商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莒州路37号海曲公园片区城市更新EPC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宋锡平 电 话:178****6886 招标人邮箱:****@qq.com 2025年 11 月 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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