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11月05日 发布了2025-JH14-F1011某单位安置住房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11-27 08:30:00,更正为:2025-12-11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7 09:00:00,更正为:2025-12-11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27 09:00:00,更正为:2025-12-11 09:00:00。标书代写
1.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中将“付款及结算方式(1)空置住房情况每季度结束进行统一汇总,物业费由甲方每季度结束按中标单价向中标单位支付季度费用。(2)住户应缴纳部分,甲方在交房时统一收取第一年物业费,在签订合同后物业进驻15日内,支付收取费用的25%,后续服务费每季度结束支付收取费用的25%。(3)第一年度甲方未收缴部分的物业费及第二年度住户应缴纳的物业费由中标单位向住户收缴,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变更为“(1)未配售住房情况每季度结束进行统一汇总,物业费由甲方每季度结束按中标单价向中标单位支付季度费用。(2)住户应缴纳的物业费由中标单位向住户收缴,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2.商务评审表财务状况3由“根据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 %递减,最低分为0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20%递减,最低分为0分。”同时将商务评审表的其他说明2由“企业规模2、企业规模3”变更为“企业规模”。
其他内容不变
无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