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亦庄分厂小丸车间外包后包装设备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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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视觉检测机(检测钢字打码) |
2套 |
设备参数见设备采购技术需求 |
| 2 |
三维裹包机(高速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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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纸盒检重秤(检测中包重量)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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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自动开装封箱一体机(机器人顶装式)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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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即打即印贴标机(贴监管码)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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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即打即印贴标机(贴合格证)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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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合格证视觉检测系统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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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角边封箱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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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打包带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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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自动码垛机(含协作机器人)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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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监管码采集系统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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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外包装生产线联动控制系统 |
1套 |
根据亦庄分厂生产需求,需要更新四五线后道包装生产设备,以保证相关产品的生产,设备安装于小丸车间外包区域。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5)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承诺可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供应商须负责更换发票,保障采购人完成抵扣;
7)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无刑事制裁,无行贿、欺诈、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严重违规事件的承诺书。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n)或在****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并上传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经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购买并下载(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本项目投标不需要使用CA密钥,不需要在中招联合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6.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3递交地点:****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
7.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7.2开标地点:****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标书代写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联系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6A |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靖、武靖 |
| 电 话:/ |
电 话:135****4139 |
| 邮箱:/ |
邮箱:Cntcitc33@cntcit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