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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1-2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申请办理新文23K-P1井勘探井临时用地的批复 | ||||
| ****申请办理新文23K-P1井勘探井临时用地的批复 |
| ****管理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县**镇孟家务村1公顷集体土地用于油气**探采合一项目(其中临时占用林地1公顷,不涉及基本农田)。 二、临时用地批准期限为4年(2025年11月24日 2029年11月23日)。 三、该临时用地用于油气**探采合一项目施工;主要功能区为:油气钻井井场0.0264公顷、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0.8383公顷、临时工棚0.0999公顷、临时生活用房0.0354公顷。 四、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用地使用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土地,应无条件服从,自行腾退并拆除临时设施。 五、****粮行为,对地上有粮食作物的,应待收获后再开工建设。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如需永久使用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临时用地期满后,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及时交还土地权利人,不得形成土地**闲置浪费。 六、使用临时用地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在临时用地使用前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七、你单位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 附:**县新文23K-1P井组临时用地坐标表 此复。 ****规划局 2025年11月24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