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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我局就4宗临时用地(详情见后文)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批准同意上述4宗临时用地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保清908X井等3口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位于**区张登镇北邓村,申请单位为****,申报面积为1.5836公顷。临时用地的具体用途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钻台、施工生产区、施工便道,使用期限截止至2029年7月21日。
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6标段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县三坡镇都衙村,申请单位为中交一****公司,申报面积为2.0024公顷。临时用地的具体用途为施工便道,使用期限截止至2028年5月27日。
**集中式风电项目(二期200兆瓦)临时用地,位于**小陈镇南大留村等6镇,申请单位为国****公司,申报面积为41.2557公顷。临时用地的具体用途为吊装场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临时办公区,使用期限截止至2027年9月14日。
雄安干渠工程(水源接口)临时用地,位于大王店镇西**村,申****集团****公司,申报面积为4.3180公顷。临时用地的具体用途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材料堆场、临时办公用房,使用期限截止至2027年7月31日。
****规划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