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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25
****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规字〔2022〕7号)和**省“双减”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大队、****审批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材料审核和实地核验,认****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符合设立条件,拟同意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举办者为刘龙生,法人为刘龙生,校长为刘龙生;****小学体育培训(羽毛球);办学地址:**省**市**县平都镇城南国际时代公园商业4栋A区三层5-340至5-393。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6-****706
电子邮箱:****@163.com
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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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