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组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项目
地点:**市**街道**村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确保优先处理原有**市和**县及其所辖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前提下,利用现有1台机械炉排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能力为400t/d)及其配套生产设施掺烧其他固体废物(设计单日最大掺烧量100t,****处理站污泥设计单日最大掺烧量20t,年最大掺烧量7300t;工业固体废物设计单日最大掺烧量80t,年最大掺烧量29200t;年最大掺烧时间365d);日接收处****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10m3(用罐车运输进厂),进****处理站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卜石磊
联系电话:133****080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