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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巩固和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农田发〔2023〕19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已建成并按要求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责任明确,工程产权明晰。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在建或质保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设施不予申报。当年已列入保险理赔项目,但保险理赔经费不足修复部分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
(一)灌溉与排水设施。塘堰(坝)、小型拦河坝、小型集雨设施、泵站、灌排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用水计量设施、节水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疏通或修复;
(二)田间道路。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修复;
(三)农田防护设施。农田防护林网及岸坡防护等设施修复;
(四)农田输配电设施。输电线路、变配电设施、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修复,围栏和警示标志更新。
三、补助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项目按审定投资额的100%予以补助,除政府应急项目之外,每个项目补助总额原则上控制在20万元以内。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小型管护工具和必要监测设备的购置等。
四、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2025年至2026年。
五、申报程序
请各乡镇在2025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农业农村局****小组,经项****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下达实施计划。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含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工程投资概算、修复工程设计图或施工图)。
联系人:张世良 联系方式:0577-****9376
附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项目申报表
**** ****财政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项目申报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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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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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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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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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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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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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涉行政村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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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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