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环评) |
| 标题: | 【环评批前公示】关于《****公司**市畜禽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关于《****公司**市畜禽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公司**市畜禽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038
电子邮箱:****@126.com
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5年11月25日
项目名称:**市畜禽屠宰项目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省****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新马集镇,项目租赁******公司场地和标准化厂房,包含两栋标准化厂房和一栋配套服务用房及门卫用房,建设生猪、肉、肉羊屠宰生产线,****处理厂锅炉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屠宰加工60万头生猪、5万头肉牛、50万只肉羊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为屠宰车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项目针对屠宰及待宰过程产生的恶臭采取收集后经“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负压收集后经“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外排。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项目各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和屠宰废水、车辆冲洗水等****处理站处理(主体工艺为水解酸化+A/O工艺)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的三级标准和新马集镇申****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后,通过污水管网纳入新马集镇申****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屠宰车****处理站水泵等运行设备噪声及猪牛羊的叫声,经预测,项目噪声经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以及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病死牲畜、粪便、检疫不合格胴体及内脏、肠胃容物、屠宰废物、碎肉残渣、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栅渣、浮油和污泥和生活垃圾。
其中病死牲畜、不合格胴体和内脏、屠宰废物立即密封暂存于专用容器中(不得与成品等共同冷冻),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粪便、肠胃容物不锈钢桶/罐密闭收集后日产日清,收集后外售做有机肥;碎肉、残渣收集后外售给动物饲料厂家;污水处理站栅渣环卫部门清运,浮油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清掏处置,****公司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试剂、试剂瓶及废液、检疫废物、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临时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市信****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