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根据采购人的自行采购制度,****(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1月13日发布遴选公告,定于2025年11月19日在**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单一来源谈判和评审,于2025年11月19日定标。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专用检验试剂遴选项目(三次)-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社区**河一路112号**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1002-1004
供应商电话:188****3256
成交报价:详见投标人《三次报价一览表》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心专用检验试剂遴选项目(三次)-1包
服务简述:********中心专用检验试剂遴选。
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用于********中心医用耗材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区组织集中招标采购,该合同自动失效)。
五、成交理由:符合遴选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未超出预算价,推荐为预成交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七、评审专家名单:方征宇、陈少敏、黄颖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及排序情况:
资格性审查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1 | **** | 合格 | 合格 | 详见投标人《三次报价一览表》 |
备注:无 | ||||
2、候选成交供应商:
1)****
3、样品取回要求:除需留样的投标样品(样本)外,其它的都应在本公告期限结束前自行自费取回。未在期限内自行取回的投标样品(样本),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自行处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47号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755-****1092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55-****9806、****9816、****9826转121
传 真:0755-****7519、****8847
邮 箱:****@zgyd11.com、****@zgyd11.com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55-****8919、****7364转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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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