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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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 1 | ******公司锅炉燃料系统清洁能源技术改造项目 | **自治区**市察哈尔右****园区化工精深加工产业区块******公司现有厂区 | ******公司 | **晓****公司 | 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察哈尔右****园区化工精深加工产业区块******公司现有厂区。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工程锅炉房基础上将1台2t/h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依托现有锅炉房,在此基础上拆除锅炉及配套的环保措施、排气筒,保存现有软水处理系统),建设1台4t/h燃天然气锅炉,并配套相关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22.65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2.96%。 | (一)废气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为了防治上述污染,施工期间需采取以下措施: (1)洒水抑尘:扬尘量与起尘物的含水率有关,含水率越高,扬尘量越小; (2)限制车速:施工场地扬尘,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越小; (3)采用施工围挡:建筑施工时,用网布将施工工地与人们活动区域分开,使挖掘出的泥土不进入行车道路,避免人为扰动产生扬尘; (4)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在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做好遮掩工作。 本项目50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目标,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扬尘的产生且施工期间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只要采取以上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运营期:项目废气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本项目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8m高排气筒(DA004)排入大气环境,排放的颗粒物、SO2及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等。如果对上述污水不采取必要的处理,则会随径流汇入周边受纳水体,对周边水体带来污染。尤其建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将会使水体污染更为严重。 为减轻施工期间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送入厂区化粪池,最终****处理站进行处置后回用,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避免其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漏现象。 (3)尽量减少随意对机械车辆冲洗,应定点冲洗,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只要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废水处理及排放措施,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可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运营期:①生活污水。本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②锅炉定期排污水。本项目将现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拆除,建设1台4t/h燃气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在运行过程中为保证蒸汽质量,会定期排污。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4430 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排污产生量为9.86t/万m3-原料,项目年消耗天然气228.096万m3/a,则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2249.027m3/a。参照同类型项目,锅炉定期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100mg/L、TDS:2000mg/L,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工艺(现有卡谷酸生产线投料工序及酰化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③软水处理废水 ③软水处理废水。本项目将现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拆除,建设1台4t/h燃气锅炉,依托厂区内现有1t/h软水系统。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4430 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蒸汽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处理废水产生量为13.56t/万m3-原料,项目年消耗天然气228.096万m3/a,可计算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产生量为3092.982m3/a,由②锅炉定期排水可确定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2249.027m3/a,则软水处理废水产生量为843.955m3/a。参照同类型项目,软水处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200mg/L、TDS:2000mg/L,产生的废水送****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工艺(现有卡谷酸生产线投料工序及酰化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主要为设备安装。在正常情况下设备安装产生的声压级在75~100dB(A)之间。 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实施期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限值及相应的噪声防控,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施工期间要设置隔声围栏,以减小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 (2)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 (3)高噪声施工设备安排在日间作业,且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18:00-6:00时间段工作。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具有短暂性、流动性,在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区域的各个环境要素基本可以得到恢复。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和严格落实工程施工期应该采取的环保措施,则施工建设活动对外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营期噪声包括风机及槽车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dB(A)。 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封闭厂房内安装;②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③设置减振基础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可有效降低,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并经距离的衰减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且厂界50m范围内无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工程完工后,会残留一定量的建筑废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能重新利用的分类收集后使用,****建设部门指定地点。 (2)生活垃圾 施工期高峰人员为5人左右,施工期60天,生活垃圾量共为2.5kg/d(以0.5kg/d●人计),生活垃圾总量为0.15t,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经上述处理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本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及废油桶。 (1)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软水系统定期更换离子交换树脂,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根据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单次填充量约600kg,更换频次为1次/年。因此,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0.6t/a。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标》,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为“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08-S59)废吸附剂-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活性炭、氧化铝、硅胶、树脂等废吸附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区内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由厂家进行回收。 (2)废矿物油。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矿物油年使用量为1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危险特性T,I。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废油桶。根据企业提供材料废矿物油采用50kg/桶装,空桶约重1kg/个,则废矿物油桶产生量0.02t/a(20个/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矿物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危险特性T,I。产生的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