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实施好2025年农机技术推广示范服务主体申报,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信誉良好的农机技术推广示范服务主体,以推动主要粮油作物耕种收环节的机械化发展,提升农机化水平,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价格
(一)粮油作物种植过程中机械耕耙、种、收等环节农机技术推广示范服务。
(二)机耕服务费不高于100元/亩,机种服务费不高于100元/亩,机收服务费不高于150元/亩。(具体服务费按市场价格收取,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单个服务环节服务费的30%)
二、遴选范围与数量
遴选范围:在**县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社、****公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遴选数量:2025年计划遴选1家农机技术推广示范服务主体,服务覆盖不少于2个乡镇。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县,正常运营满2年以上;具备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相关经营范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重**全事故。
(二)设施设备条件。拥有与服务范围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收割机、农用(植保)无人机、秸秆处理机械等,总动力不低于300千瓦;具备农机具存放、维修保养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管理设备(如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北斗终端等)。
(三)技术与人员能力。配备不少于3名持证农机操作员或技术人员;与县级农机推广机构或科研主体有技术**基础;具备开展农机新技术、新装备试验示范的能力。
(四)服务能力与业绩。年度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近两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组织的农机推广项目、农机机收减损、农机维修竞赛活动的优先;能够承担农机技术培训、现场演示、技术指导等推广任务。
(五)示范带动作用。与周边农户建立稳定服务关系,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农机技术;具备组织农机作业观摩、技术培训的能力。
四、遴选方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农机技术****办公室申请,填报《**县农机技术推广示范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社员名单、拖拉机行驶证、机手驾驶证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小组评审并公示。****农机****领导小组依据《**县2025年农机技术推广示范服务主体遴选方案》规定的条件,组织相关专家对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及服务价格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农机技术****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1日下午5:30。
七、报名地点
****(****3-6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维国,087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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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