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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25153N | 建设单位法人:周建武 |
| 王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地区**县禾木房产办公楼(金津写字楼5楼) |
| ****公司****风电场危废贮存库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6.780556 纬度: 47.816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7 |
| 阿地环函〔2025〕1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 |
| 7 | 运营单位名称:华能****公司 ****公司 |
| 916********225153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境****公司 |
| ****0103MA78HGFB9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030MABKXTWY6K | 竣工时间:2025-06-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241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项目建设性质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5m2,主要暂存**托洪台49.5MW风电场风机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齿轮油、废箱变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集装箱体式危废贮存库配套活性炭吸附箱,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纳入本项目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集装箱式,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5m2,主要暂存**托洪台49.5MW风电场风机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齿轮油、废箱变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集装箱体式危废贮存库配套活性炭吸附箱,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纳入本项目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托洪台49.5MW****管理站已建成事故油池(容积:8.45m3,尺寸:长6.5m×宽6.5m×深0.2m)。 |
| 项目已建设危废贮存库1间,占地面积分别为15m2(5m×3m×2.8m),分别储存废齿轮油、废箱变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区、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对**托洪台49.5MW风电场运行期间产生的废齿轮油、废箱变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以及本次危废贮存库配套的活性炭吸附箱更换的废活性炭、职工生产产生的废劳保用品进行分区分类暂存,不涉及危险废物的自行处置与加工再利用,站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周转周期不超过1年,其中废铅蓄电池暂存时间应不超过90天,重量应不超过3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危险废物收集、包装 **托洪台49.5MW****管理站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专职人员进行分类收集、密闭包装。建设单位须严格按危险废物类别分别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而且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容器上还要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废齿轮油、废箱变油经完好无损的原封包装的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的废齿轮油区、废箱变油区,废油桶暂存于废油桶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储存于托盘内,废油漆暂存于废油漆桶区,废活性炭袋装后,储存于托盘内,废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储存于托盘内;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或托盘必须粘贴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主要成分、危险特性、日期、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收集前需对油桶、托盘等专用容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①同一容器内不能有性质不兼容物质; ②检查油桶、托盘的完整性,油桶不得敞口,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更换; ③检查危险废物标签,油桶、托盘上的标签信息内容填写是否齐全。 (2)危险废物入库 危险废物在产生点登记后,贮存至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入库现场交接时核对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标识等,并及时登记;检查废齿轮油、废箱变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托盘)、废油漆桶、废活性炭(袋装,托盘)、废劳保用品(托盘)的完整性、密封性和外表残留物情况;如出现不利于危险废物贮存的情况,采取和收集前检查相同的措施减缓不利情况的影响;检查确认完成后,进行危险废物的装卸,装卸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范。此过程会产生噪声。 (3)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 危险废物贮存的全程不对其进行拆封、颠倒、分装、混装等操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将密闭包装好的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分类分区进行暂存。废齿轮油采用完好无损的原封包装的废油桶储存,暂存于HW08-900-214-08废齿轮油暂存区;废箱变油采用完好无损的原封包装的废油桶储存,暂存于HW08-900-220-08废箱变油暂存区;废油桶,暂存于HW08-900-249-08废油桶暂存区,分区储存;废铅蓄电池,暂存于HW31-900-052-31废铅蓄电池区,分区储存;废油漆桶,暂存于HW49-900-041-49废油漆桶区,分区储存;废活性炭,暂存于HW49-900-039-49废活性炭暂存区,分区储存;废劳保用品,暂存于HW49-900-041-49废劳保用品区,分区储存。所有进出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日期、接收单位等,并保留3年,保证危险废物无流失并彻底处置。 本项目为**托洪台49.5MW****管理站危废贮存库建设项目,危废贮存库管理人员由站内调配,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危险废物从入库到出库整个环节都保持原始包装状态,正常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物;非正常工况下,可能会产生少量废油,废铅蓄电池破损致使电解液泄露,危废贮存库底部设置导流槽,外接管理站已建成的事故油池,全部收集后置于完好无损的专用容器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出库 当危废贮存库内贮存的危险废物达到单次转运量时,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贮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其中废铅蓄电池暂存时间应不超过90天,重量应不超过3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出库后的最终处置不属于本项目范围。 危险废物出库前首先要检查包装、标志、标签和数量;其次要填报转移联单,作业人员穿戴防护用品,按照相关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将出库信息登记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中。此过程会产生噪声。 项目危废出库后的站外运输由第三方负责,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项目对收集的危险废物仅进行站内收集、转运、贮存,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危废运输至所委托的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最终处置,不在贮存库内长期贮存。因此项目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对**托洪台49.5MW风电场运行期间产生的废齿轮油、废箱变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以及本次危废贮存库配套的活性炭吸附箱更换的废活性炭、职工生产产生的废劳保用品进行分区分类暂存,不涉及危险废物的自行处置与加工再利用,站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周转周期不超过1年,其中废铅蓄电池暂存时间应不超过90天,重量应不超过3吨,定期委托****转移处置。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危险废物收集、包装 **托洪台49.5MW****管理站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专职人员进行分类收集、密闭包装。建设单位须严格按危险废物类别分别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而且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容器上还要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废齿轮油、废箱变油经完好无损的原封包装的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的废齿轮油区、废箱变油区,废油桶暂存于废油桶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储存于托盘内,废油漆暂存于废油漆桶区,废活性炭袋装后,储存于托盘内,废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储存于托盘内;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或托盘必须粘贴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主要成分、危险特性、日期、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收集前需对油桶、托盘等专用容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①同一容器内不能有性质不兼容物质; ②检查油桶、托盘的完整性,油桶不得敞口,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更换; ③检查危险废物标签,油桶、托盘上的标签信息内容填写是否齐全。 (2)危险废物入库 危险废物在产生点登记后,贮存至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入库现场交接时核对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标识等,并及时登记;检查废齿轮油、废箱变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托盘)、废油漆桶、废活性炭(袋装,托盘)、废劳保用品(托盘)的完整性、密封性和外表残留物情况;如出现不利于危险废物贮存的情况,采取和收集前检查相同的措施减缓不利情况的影响;检查确认完成后,进行危险废物的装卸,装卸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范。 (3)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 危险废物贮存的全程不对其进行拆封、颠倒、分装、混装等操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将密闭包装好的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分类分区进行暂存。废齿轮油采用完好无损的原封包装的废油桶储存,暂存于HW08-900-214-08废齿轮油暂存区;废箱变油采用完好无损的原封包装的废油桶储存,暂存于HW08-900-220-08废箱变油暂存区;废油桶,暂存于HW08-900-249-08废油桶暂存区,分区储存;废铅蓄电池,暂存于HW31-900-052-31废铅蓄电池区,分区储存;废油漆桶,暂存于HW49-900-041-49废油漆桶区,分区储存;废活性炭,暂存于HW49-900-039-49废活性炭暂存区,分区储存;废劳保用品,暂存于HW49-900-041-49废劳保用品区,分区储存。所有进出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日期、接收单位等,并保留3年,保证危险废物无流失并彻底处置。 本项目为**托洪台49.5MW****管理站危废贮存库建设项目,危废贮存库管理人员由站内调配,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危险废物从入库到出库整个环节都保持原始包装状态,正常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物;非正常工况下,可能会产生少量废油,废铅蓄电池破损致使电解液泄露,危废贮存库底部设置导流槽,外接管理站已建成的事故油池,全部收集后置于完好无损的专用容器中,交由****转移处置。 (4)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出库 当危废贮存库内贮存的危险废物达到单次转运量时,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贮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其中废铅蓄电池暂存时间应不超过90天,重量应不超过3吨,定期委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出库后的最终处置不属于本项目范围。 危险废物出库前首先要检查包装、标志、标签和数量;其次要填报转移联单,作业人员穿戴防护用品,按照相关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将出库信息登记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中。 |
| 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间设置通风窗和排气扇,危险废物使用专用收集设施存储;厂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须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4mg/m3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的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辆管控,采取低噪声设备及加强维修保养,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库总体结构为集装箱式,箱体内部底部采用钢结构,进行防腐、防渗,采取环氧带锈防腐涂料底漆2道,环氧带锈防腐涂料面漆3道防腐,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安装泄漏液体收集装置;采用耐腐蚀的防腐漆地面,底板无裂隙,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定期检查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密封和各项防渗措施,防止危险废物跑、冒、滴、漏,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第三方拉运处置。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集装箱式危废贮存库配套活性炭吸附箱,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纳入危废贮存库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齿轮油、废风机箱变油、废油漆桶、废劳保用品及废铅蓄电池均分类存于危废贮存库中,其中废铅蓄电池、废劳保用品分别采用托盘储存,其他危险废物均使用专用收集桶,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及处置。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各类危废不得混存。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库设置通风窗及排气扇,危废采用专用设施收集。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上、下风向非甲烷总烃小时最大监测浓度1.0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要求;危废贮存库门外1m非甲烷总烃小时最大监测浓度小于1.195mg/m3,任意一次最大监测浓度1.35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安装减振垫,加强车辆管理,可满足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危废贮存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建设,底部水泥桩进行混凝土硬化,集装箱式危废库底部为钢结构,内部采取防腐涂料漆,防渗系数≤10-10cm/s。设置导流槽、依托风电场已建成的事故油池(容积:8.45m3,尺寸:长6.5m×宽6.5m×深0.2m)。根据供货商提供的危废库检测报告,按照GJB2711-1996喷淋法进行渗漏试验,样品外观无异常,样品内部无渗水,因此,渗透系数满足要求。施工队伍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第三方拉运处置。危废库内按照危废种类进行分区贮存,活性炭吸附箱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纳入危废贮存库进行暂存,定期交由****转移处置。废齿轮油、废风机箱变油、废油漆桶、废劳保用品及废铅蓄电池均分类存于危废贮存库中,其中废铅蓄电池、废劳保用品分别采用托盘储存,其他危险废物均使用专用收集桶,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委托****运输及处置。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各类危废不得混存。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清运。 |
| 项目环保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补充完善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风电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本项目已纳入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积极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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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防爆轴流排风扇及废气净化处理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 防爆轴流排风扇及活性炭净化过滤吸附装置吸附处理 | 非甲烷总烃的厂界上、下风向浓度最高点为1.0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危废贮存库门外1m非甲烷总烃小时最大监测浓度小于1.195mg/m3,任意一次最大监测浓度1.35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 |
| 1 | 采用低噪声风扇,加设减振橡胶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轴流风机设置在墙体上,低噪风扇,加设减振橡胶垫 | 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为47~49dB(A),夜间为42~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夜标准要求。 |
| 1 |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集装箱式危废贮存库配套活性炭吸附箱,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纳入危废贮存库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齿轮油、废风机箱变油、废油漆桶、废劳保用品及废铅蓄电池均分类存于危废贮存库中,其中废铅蓄电池、废劳保用品分别采用托盘储存,其他危险废物均使用专用收集桶,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及处置。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各类危废不得混存。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清运。 | 危废库内按照危废种类进行分区贮存,活性炭吸附箱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纳入危废贮存库进行暂存,定期交由****转移处置。废齿轮油、废风机箱变油、废油漆桶、废劳保用品及废铅蓄电池均分类存于危废贮存库中,其中废铅蓄电池、废劳保用品分别采用托盘储存,其他危险废物均使用专用收集桶,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委托****运输及处置。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各类危废不得混存。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清运。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补充完善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 |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风电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本项目已纳入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积极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
| 依托**托洪台49.5MW风电场供电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托洪台49.5MW风电场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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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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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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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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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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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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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