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康复治疗类设备采购项目(二)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康复治疗类设备采购项目(二)
1.2、项目编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1:超电联合治疗仪
供应商名称:****
成交价:大写:壹拾陆万元整,小写:160000.00元
质量: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6年
包2:电动轮椅车
供应商名称:**泽阳****公司
成交价:大写:玖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97600.00 元(48800.00元/台)
质量: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3年
包3:胃肠动力治疗仪
供应商名称:******公司
成交价:大写:肆仟玖佰元整,小写:4900.00元
质量: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5年
三、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市康复前街3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371-****925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大道与**渠交叉口西北角商业区1101号
联系人:孙敏、王建辉
电话:176****3132、185****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