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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4号)、《****办公室关于加强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巴农业农村发〔2025〕18号)、《****关于修改******养殖场存栏奖补时间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2025年,全县共有6****养殖场申****养殖场存栏奖补。****农业农村局****养殖场****人民政府、村委会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11月24—30日)。若无异议,****农业农村局将资金及****养殖场账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反馈。
反馈地址:**县巴马镇**路179号
反馈邮箱:****@163.com
举报电话:0778—****058
附件:**县2025年******养殖场存栏奖补验收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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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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