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发改核准〔2025〕25号
****改革局关于****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35千伏**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供电片区及其周边供电可靠性,方便新用户接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高****客运站西南面。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2台10兆伏安容量的主变;35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16回;2.配套建设35千伏线路36.4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7436.2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230.8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812025XS****569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1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统计局、税务局,****, ****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