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下一站,剧场》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成交) 价格(元) |
| **** | **市劳动西路368****中心内) | 207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下一站,剧场》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宣传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琴(主任评委)、刘松泉、张涛(业主评委)。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 审查结果 | 符合性 审查结果 | 最终报价(元) | 评审 得分 | 排序 |
| 1 | **** | 合格 | 合格 | 207500.00元 | 96.42 | 1 |
| 2 | **星****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08890.00元 | 74.56 | 2 |
| 3 | **星城****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05800.00元 | 73.33 | 3 |
七、符合性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经协商,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3136.5元。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政府二办六楼
联系电话:0731-****7465
联 系 人:曹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谷丰中路209****广场3栋12楼1234房
电 话:0731-****1661 ****1495(财务)
联 系 人:何溢文 阳寒梅 危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