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局2025年11月2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181****分局);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 |||||
| 项目名称 | **省贡山县龙真锡多金属矿详查 | 建设地点 | **省怒**贡山县捧当乡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蔚来****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省贡山县龙真锡多金属矿是****,******厅招商引资出让取得的探矿权,首次设立时间2010年11月26日,矿权名称:**省贡山县龙真锡多金属矿普查,勘查面积:10.05km2,有效期:2010年11月26日至2013年11月26日。项目经过了4次延续,其中第二次延续勘查面积调整为6.78km2后一直保持到第四次有效期结束。****于2021年12******局申请了第五次延续,因开展联勘联审导致探矿权过期至今,******局审核,探矿权过期原因符合**省关于矿产**开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登记手续,延续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7日至2030年1月6日,探查面积缩减为3.1829km2,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7日至2030年1月6日,勘查矿种:锡矿,探矿权与周边矿权无交叉、重叠。 2021年9月14日,****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组执法人员对贡山县****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龙真锡多金属矿探矿项目于2016年停产后因长期未进行维护和管理导致矿洞内塌方较为严重,在2020年4月26日取得探矿许可证后、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对矿山进行了探矿。2022年2月23日,****环境局贡山分局对****未批先建行为做出了处罚,罚款31555元,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2日缴纳了罚款。2022年2月至今,建设单位尚未进行勘探活动,未再进行开工建设。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一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几下几部分废气:(1)自钻探、槽探施工和剥土堆放、生态恢复覆土所产生的扬尘;(2)勘查期间废 气主要来,运输车辆及燃油探矿设备废气。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勘探期用水主要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钻探泥浆水和生活污水。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勘探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为65dB(A)~95dB(A)。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勘探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以下几种:主要为钻探、槽探剥土(SW70,900-001-S70)、钻探浆(SW71,900-001-S71)、生活垃圾(SW61,900-001-S61)、废矿物油(HW08,900-249-08)及其沾染物(HW49,900-041-49)、废油漆桶(HW49,900-041-49)。 五、勘探期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勘探施工在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不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红线,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造成影响,项目在勘探工程区外的其他勘查区主要进行地质测量,对生态保护红线、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无直接影响。 (1)对土地利用影响分析 项目勘探工程占地均为临时用地,用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建设单位承诺探矿工程同意尽量减少对公益林的占用,并采取施工保护措施,并对占用林地依法办理林地手续,待勘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全部恢复为原地类, 对土地利用影响可接受。 (2)对动植物的影响分析 ①对植物**影响分析 项目工程扰动总占地面积1.****95824hm2,主要占用植被类型为暖温性针叶林(**松林),评价范围内植物群落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单调,未发现重要野生植物分布,组成植物种类多是一些常见种、广布种,这些植被类型均是评价区及周边区域广泛分布的植被类型,工程占地不会造成该区域任何植被类型的濒危和消失,勘探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对该区域整体的生态系统功能影响有限,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对动物**影响分析 ****工会对周边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程度干扰,项目勘探施工量较小,野生动物可以通过迁徙移动到周边的适宜生境进行生存,不会造成野生动物数量的明显减少,更不会造成野生动物物种的消失;评价区调查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种,但勘探工程区域不涉及其重要生境,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影响较小;勘探结束后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干扰消失,对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后,野生动物的生境得到修复,勘探施工对野生动物影响可接受。 (3)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 项目位于怒**贡山县捧当乡吉木斗村,项目东侧距离怒江约230m,该河段为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试验区,勘探期废水、固体废物等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出现直排怒江、影**域生态环境的情形,项目建设不会影响怒江河道水质,不会对“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保护鱼类产生危害;且项目位于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下游,项目建设不会对水产种质**保护区造成影响。 (4)**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项目位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1滇西北高山峡谷针叶林区下的1.1高黎贡山北段温凉性针叶林区),项目勘探区不涉及占用该区域的重点保护生态系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不会降低物种及种群数量,项目植被恢复使用本土物种,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措施 (一)地表水环境 在每个钻探平台地势低处设置一个1.37m3移动式泥浆沉淀池(共设置18个),钻探泥浆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上层**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行政办公管理人员办公用房依托贡山县****公司的办公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预处理,并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0m3),最****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MBR一体化处理”)进行处理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全部回用于贡山县****公司选厂非雨天绿化及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勘探人员附近村庄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村民的旱厕或村庄的已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置。 (二)大气环境 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定期对勘探机械及运输车辆等进行检测与维护,保障勘探机械及运输车辆正常运行,做到尾气达标排放。 ②在勘探过程中,对勘探作业面、道路等地表裸露的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可减少作业场所及道路扬尘产生量,有效控制项目区域内扬尘的产生量。 ③槽探过程中,及时将开挖土石方回填探槽,避免土石方长时间堆存,减少风力扬尘的产生。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严格控制勘探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钻探作业。《报告表》预测,勘探工程区边界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勘探工程区边界外50m范围内无居民点,项目勘探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钻探、槽探剥土临时堆放于勘探工程区内,勘探结束后全部回用于生态恢复覆土;钻探泥浆主要是水和黏土,为水基钻探泥浆,不含油化学品等其他物质,泥浆自然干化后用于钻孔平台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项目勘探期间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沾染物、废油桶等)因产生量少且交通运输不便,本次环评要求经专人收集后暂存于贡山县****公司设置的危废暂存间(5m2),委托已签订协议的**诚昊废物回收点清运处置,勘探期间做好产、收、转、运的台账要求;依托的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0-10cm/s)。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省贡山县龙真锡多金属矿详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