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裕门业年产 1000 万支烤花喷涂瓶技改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菏泽-郓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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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882047M王永超
徐东升**省**市**县
**县**镇郭庄村(****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华裕门业年产 1000 万支烤花喷涂瓶技改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C3055-C3055-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省**市**县 **县**镇郭庄村(****现有厂区内)
经度:115.818****4444 纬度: 35.564********111****环境局
2025-01-10
菏郓环审〔2025〕1号913********882047M001Y
2025-10-23800
25****
913********882047M****
913********882047M****公司
****0703MACFMBAG792025-04-09
2025-10-242025-11-2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24uSA0k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省**市**县**镇郭庄村****现有厂区内(E115度49分6.652秒,N35度33分53.590秒),占地面积8900㎡,总投资112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淘汰、更新喷涂线一条、新增镀膜机2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烤花喷涂瓶500万支、镀铝玻璃瓶500 万支。经核实,该项目分期建设,此次验收为项目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年产喷涂瓶500万支(烤花不生产,外协)、镀铝玻璃瓶500 万支,厂址不变,贴花、烤花工序外协,其余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不变。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省**市**县**镇郭庄村****现有厂区内(E115度49分6.652秒,N35度33分53.590秒),占地面积8900㎡,总投资112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淘汰、更新喷涂线一条、新增镀膜机2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烤花喷涂瓶500万支、镀铝玻璃瓶500 万支。经核实,该项目分期建设,此次验收为项目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年产喷涂瓶500万支(烤花不生产,外协)、镀铝玻璃瓶500 万支,厂址不变,贴花、烤花工序外协,其余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不变。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省**市**县**镇郭庄村****现有厂区内(E115度49分6.652秒,N35度33分53.590秒),占地面积8900㎡,总投资112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淘汰、更新喷涂线一条、新增镀膜机2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烤花喷涂瓶500万支、镀铝玻璃瓶500 万支。经核实,该项目分期建设,此次验收为项目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年产喷涂瓶500万支(烤花不生产,外协)、镀铝玻璃瓶500 万支,厂址不变,贴花、烤花工序外协,其余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不变。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气旋塔处理后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一起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烤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VOCs20mg/m3、3.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须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颗粒物3.5kg/h)。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气经过高于食堂顶部1.5m烟囱DA003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须能够满足《**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小型标准要求(1.5mg/m3)。 要加强车间、设备密闭、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及厂区、厂界绿化,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颗粒物 1.0mg/m3);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 2.0mg/m3)。厂区内无组织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1h平均值6mg/m3,任意一次值2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全厂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花纸浸泡用水作为原料进入产品,最终全部蒸发损耗;洗瓶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性漆调漆用水全部损耗进入大气,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水、气旋塔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镀膜机循环冷却水循环水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再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废水外排。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增加防震、消声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 )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花纸及废花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给相关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液和气旋塔废液、废乙醇桶、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管理。 (五)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运营后,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145t/a、颗粒物0.015t/a,废气污染物总量已确认,****环境局****分局出具了项目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指标来源。验收监测结果表明,2025.5.11~2025.5.12监测期间DA001废气排气筒中VOCs排放平均值分别为3.95mg/m3、0.031kg/h,4.00mg/m3、0.032kg/h;颗粒物排放平均值分别为1.1mg/m3、0.0089kg/h,1.1mg/m3、0.0092kg/h;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的要求(VOCs≤20mg/m3,VOCs≤3.0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限值要求。 DA001排气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9%、71%,水帘+气旋塔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8%、98%。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72μg/m3、367μ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19mg/m3、1.18mg/m3,能够满足《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中的要求(VOCs≤2.0mg/m3)。 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为1.48mg/m3、1.45mg/m3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VOCs≤6mg/m3)。 经现场核实,企业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全厂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洗瓶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性漆调漆用水全部损耗进入大气;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水、气旋塔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镀膜机循环冷却水循环水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废水外排。食堂未建设,无食堂废水产生。 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了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验收监测期间****年产 1000 万支烤花喷涂瓶技改项目一期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9.2dB(A)、55.8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0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2t/a,废水性漆桶,产生量为0.5t/a,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0.03t/a,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相关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产生量为4.14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6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6.715t/a,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液和气旋塔废液产生量为6.5t/a,废乙醇桶产生量为0.003t/a,废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4t/a,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0.12t/a,公司将其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贮存,并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VOCs的排放量为0.0465t/a,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135t/a,满足环评要求VOCs的排放量为0.145t/a,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15t/a总量控制要求。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六)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等的监测。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你公司应完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投入运行后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等的监测。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加强了项目环境风险防控,配套了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了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了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分期建设,该项目2025年02月开始建设,直至2025年04月项目建成开始调试并投入试生产,此项目为一期,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喷涂瓶 500 万支、镀铝玻璃瓶 500 万支,该项目所在厂区于2020年07月10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首次审领,2025年08月14日进行了变更,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有效期为2025年08月14日至2030年08月13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882047M001Y。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试生产,满足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经现场核实,,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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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135 0.015 0 0 0.013 0.013 /
0 0.0465 0.145 0 0 0.046 0.04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漆废气经水帘+气旋塔(自带除雾器)处理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建设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检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建设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要求进行检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花纸及废花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给相关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液和气旋塔废液、废乙醇桶、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0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2t/a,废水性漆桶,产生量为0.5t/a,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0.03t/a,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相关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产生量为4.14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6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6.715t/a,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液和气旋塔废液产生量为6.5t/a,废乙醇桶产生量为0.003t/a,废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4t/a,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0.12t/a,公司将其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贮存,并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省**市**县**镇郭庄村****现有厂区内(E115度49分6.652秒,N35度33分53.590秒),占地面积8900㎡,总投资112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淘汰、更新喷涂线一条、新增镀膜机2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烤花喷涂瓶500万支、镀铝玻璃瓶500 万支。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清洁生产等要求,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气旋塔处理后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一起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烤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VOCs20mg/m3、3.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须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颗粒物3.5kg/h)。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气经过高于食堂顶部1.5m烟囱DA003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须能够满足《**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小型标准要求(1.5mg/m3)。 要加强车间、设备密闭、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及厂区、厂界绿化,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颗粒物 1.0mg/m3);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 2.0mg/m3)。厂区内无组织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1h平均值6mg/m3,任意一次值2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全厂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花纸浸泡用水作为原料进入产品,最终全部蒸发损耗;洗瓶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性漆调漆用水全部损耗进入大气,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水、气旋塔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镀膜机循环冷却水循环水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再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废水外排。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增加防震、消声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 )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废花纸及废花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给相关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液和气旋塔废液、废乙醇桶、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管理。 (五)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运营后,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145t/a、颗粒物0.015t/a,废气污染物总量已确认,****环境局****分局出具了项目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指标来源。 (六)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等的监测。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你公司应完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核实,该项目分期建设,此次验收为项目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年产喷涂瓶500万支(烤花不生产,外协)、镀铝玻璃瓶500 万支,厂址不变,贴花、烤花工序外协,其余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不变。 经核实,现场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一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2025.5.11~2025.5.12监测期间DA001废气排气筒中VOCs排放平均值分别为3.95mg/m3、0.031kg/h,4.00mg/m3、0.032kg/h;颗粒物排放平均值分别为1.1mg/m3、0.0089kg/h,1.1mg/m3、0.0092kg/h;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的要求(VOCs≤20mg/m3,VOCs≤3.0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限值要求。 DA001排气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9%、71%,水帘+气旋塔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8%、98%。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72μg/m3、367μ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19mg/m3、1.18mg/m3,能够满足《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中的要求(VOCs≤2.0mg/m3)。 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为1.48mg/m3、1.45mg/m3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VOCs≤6mg/m3)。 经现场核实,企业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全厂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洗瓶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性漆调漆用水全部损耗进入大气;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水、气旋塔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镀膜机循环冷却水循环水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废水外排。食堂未建设,无食堂废水产生。 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了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验收监测期间****年产 1000 万支烤花喷涂瓶技改项目一期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9.2dB(A)、55.8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0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2t/a,废水性漆桶,产生量为0.5t/a,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0.03t/a,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相关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产生量为4.14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6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6.715t/a,喷枪清洗废水、水帘废液和气旋塔废液产生量为6.5t/a,废乙醇桶产生量为0.003t/a,废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4t/a,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0.12t/a,公司将其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贮存,并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VOCs的排放量为0.0465t/a,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135t/a,满足环评要求VOCs的排放量为0.145t/a,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15t/a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投入运行后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等的监测。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加强了项目环境风险防控,配套了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了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了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分期建设,该项目2025年02月开始建设,直至2025年04月项目建成开始调试并投入试生产,此项目为一期,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喷涂瓶 500 万支、镀铝玻璃瓶 500 万支,该项目所在厂区于2020年07月10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首次审领,2025年08月14日进行了变更,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有效期为2025年08月14日至2030年08月13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882047M001Y。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试生产,满足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经现场核实,,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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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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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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