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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工程名称:****公司****血站**项目钢筋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
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疑问、建议及现场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变更为“付款方式:每批次物资全部到场验收合格,招标人办理入库手续,物资复检合格,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开具合规的税率为13%(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60天内支付本批次暂结货款的70%,合同执行完毕后,须按照招标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按双方最终结算金额开具的发票且招标人与发包人完成结算后90日内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5%,5%余款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后付清。工程验收暂**期:2027年4月。
结算方式以供货当日“我的钢铁网”“**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发布的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为基准价计价,有备注价的参考备注价;如“我的钢铁网”没有公布同品牌同规格同材质产品的单价,则依据【已有当日网价同规格同材质的最低价计算】;以上方式中,如遇节假日当日未公布价格时,按节假日前一天的第一次公布的网价执行;供货当日公布多个价格时,按【首次】公布价格执行执行。”详见附件;
2.投标报价截止时间**至11月27日15时;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要求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招标人:****
日 期: 2025年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