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光机和减薄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抛光机和减薄机采购(招标编号:****)项目,于2025年11月21日9点30分,****集团大厦组织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000元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06号
联系方式:王立祥180****8014 杨剑151****690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联系人:章**、俞**
电 话:0551-****1349, ****1348,150****6489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等网站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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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