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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申请给予**市西园镇2026年城乡融合发展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西园镇2026年城乡融合发展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址:**省**市**市西园镇西园村、卓宅村、基泰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在基泰村红赤土新村实施200米长5米宽道路硬化、400米挡墙栏杆、1000米排水沟及1000平方米绿化工程;在西园村家和小区实施7500平方米路面改造、380米雨水管道、320米污水管道;在卓宅村实施1020米雨水管道、3750米污水管道工程建设,并同步修复2.324公里道路(其中卓宅段1.224公里、上乾段1.1公里),配套建设1500米排水边沟、140米混凝土护栏(含拆除部分原有栏杆)以及1300米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该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实施“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预计带动就业172人,发放劳务报酬272.50万元,占投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0.07%,人均增收1.58万元。项目建成后,针对易地搬迁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3个(项目村各1个),预计每年发放工资7200.00元。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50.00万元。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680.00万元,其余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一步细化,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和《**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改革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