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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申请给予**市溪南镇Y043朗奇线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溪南镇Y043朗奇线道路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址:**市溪南镇南柄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对**市溪南镇Y043朗奇线 3.5公里道路提升改造,路面由原来的3.5-4.5米拓宽至6.5米,配套建设排水沟、安全防护栏等。道路起点位于溪南镇南柄村朗车桥头,终点位于溪南镇南柄村下坂,桩号范围:K0+000~K3+500,采用四级公路标准(Ⅰ类),设计时速15km/h。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87.9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财政拨款及其他。以工代赈务工组织方式:招标方式,共需务工人员120人,其中拟发放劳务报酬165.43万元,占中央补助资金的42.42%。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一步细化,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和《**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改革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