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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云境二期小区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市**尼尔基**特罕大街南侧、建业云境小区东侧(东经 124°26'55"-124°26'58",北纬 48°27'40"-48°27'49")
核心规模:总占地 0.8hm2(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 12997.34m2,含 5 栋住宅楼、1 座出地面楼梯间,配套道路硬化(0.41hm2)、绿化(0.24hm2)等设施;总投资 1000 万元,土建投资 750 万元;2024 年 8 月开工,2026 年 10 月完工,总工期 27 个月 0.8hm2(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 12997.34m2,含 5 栋住宅楼、1 座出地面楼梯间,配套道路硬化(0.41hm2)、绿化(0.24hm2)等设施;总投资 1000 万元,土建投资 750 万元;2024 年 8 月开工,2026 年 10 月完工,总工期 27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