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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门水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有关规定,****水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峡门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大坝1座、泄洪排砂洞、引水泵站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水库库容为980万m3。**正槽溢洪道、截流坝、管理站、水位站各1座、雨情测站4座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刘**
联系电话:186****3500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滨河镇机场大道东侧综合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中环博宏****公司
单位地址:北****学院科技综合楼100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10-****7577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Cffg68h6HKw0opaGDqhc9gpwd=25jg 提取码:25j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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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