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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1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经济开发区**路
被投诉人 1 :****农业农村局
地址:****体育馆路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省****商务中心
相关供应商 1 :****
地址:**省**市东****社区**东路
相关供应商 2 :******公司
地址:**省**市**区转塘街道**
五、基本情况
2025年**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2025年8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8月19日、9月3日先后发布两次更正公告,9月19日14:00开标,2025年9月1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投诉材料经补正后,于2025年10月14****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4日受理。投诉事项1:质疑容复中关于“******公司(以下简称“建垚公司’)符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要求”的认定错误。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中关于“建垚公司具备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的认定错误。投诉事项3:质疑答复中关于“建垚公司低价报价合理”的认定错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经审查:投诉人关于2025年**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编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