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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梯采购 | ||
| 品目 | 电梯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5: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花欣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23-****018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蒋垛镇蒋垛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77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花欣荣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4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删除“第四章采购需求 五、项目总体实施要求 (二)质保要求”第2款中“(签订合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公章)”。
2.将“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评审因素“制动力矩设计检测”对应的评审细则变更为:标书代写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 制动力矩设计检测 |
3 |
曳引机按215%及以上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并保持60分钟,得3分;曳引机按大于等于200%小于215%(不含215%)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并保持60分钟,得2分;曳引机按大于等于190%小于200%(不含200%)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并保持60分钟,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带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 |
3.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11-25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蒋垛镇蒋垛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7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88号
联系人:花女士
联系电话:0523-****0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女士
电话:0523-****0186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