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编号:****
二、标段名称:****党校新校区宿舍楼经营权招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溧城街道育才南路101号(燕阳嘉苑)五层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壹万壹仟叁佰元整每年(131.13万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43.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党校新校区宿舍楼经营权招租项目 服务范围:****党校新校区宿舍楼经营权,成交人向招租人支付经营管理承包费,具体详见招租文件; 服务要求:成交人进场须投资15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审计为****酒店经营配套(包含家具、餐具、厨房设备、电器、布草及部分装饰品等软装配套),****酒店标准,配套资金按年返还,每年50%租金可由配套返还资金抵扣,其余50%租金成交人现金支付。合同到期后,没有返还完毕的投资款,成交人自愿放弃,具体详见招租文件; 服务时间:租期10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光银(组长), 李奎,张颖,王晓云,李文静,王亚萍、尹书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1%*0.4收取,代理服务费=(131.13万元/年*租期10年)*1%*0.4,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524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梨都华庭28栋,联系电话:185****900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151****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梨都华庭28栋
联系方式:185****90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张经理、张工
电 话:151****0555、185****9005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