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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清运处置服务 | ||
| 品目 | 垃圾处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5: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玲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28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广瑞路12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53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花园二区355-1号21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玲玲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清运处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②车辆配置(6分)”标书代写 |
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置或承诺配置(需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系统中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5吨及以上环卫专用清运车辆(自有或租赁),具有5辆的得3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多6分。 |
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置或承诺配置(需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系统中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总质量达到5吨及以上环卫专用清运车辆(自有或租赁),具有5辆的得3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多6分。 |
更正日期:2025-11-25
1.如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最终以更正后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广瑞路1215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10-****9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2楼213
联系人:施晓旻(项目负责人)、张玲玲
联系电话:139****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晓旻(项目负责人)、张玲玲
电话:139****9285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