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石****加工厂年产五金制品3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1月26日—12月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加工厂年产五金制品3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科技园锦泰路188号南侧厂房1楼东侧
三、建设单位:石****加工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新****公司
五、项目概况:
无基建,租赁现有厂房,添加购置压铸机、分料机、滚筒、空压机、冷却塔等机械设备,项目所购置和所采用工艺不属于产业指导目录淘汰类和限制类 主要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产五金制品3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主要的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中心****处理厂统一处理。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涉及生产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在熔化、压铸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废液压油、液压油空桶、脱模机空桶、废油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熔渣、废金属渣、尘渣、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均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重新利用。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