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25****分局对****20t/h蒸汽燃气启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
电话:0394-****036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20t/h蒸汽燃气启动锅炉项目 | **市产业集聚区天安大道东段369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779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主要建设1台20t/h的燃气启动锅炉。 | 1.废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启动锅****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3.噪声:锅炉启动运行等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和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4)的相关要求。 |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项目环评报告链接: https://pan.**.com/s/1Xr1Bjak_wUFjUqLaesyc0Apwd=jdsk 提取码: jdsk
****环境局**分局关于对****20th蒸汽燃气启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