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环境局**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955
传 真:(0662)****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村委会横岭一号厂房 |
| 环评机构 | **县****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位于****村委会横岭一号厂房,厂区已建成,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生产设备。总投资3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万。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年加工木材450m3/a,主要生产设备为叉车、烘干房、锅炉等,建筑面积10600m2,占地面积10200m2。所有木材均存放在厂房内,不露天堆放。 项目员工15人。项目实行1班制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用地租赁已建成的厂房,施工期间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期间不产生废水及废气,设备安装在已建厂房内,主要对环境的影响为设备安装噪声。建设单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减少装修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和燃烧废气水喷淋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灌溉水质标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 (三)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烧废气和木材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锅炉燃烧废气经一套低氮燃烧+两套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排放限值;木材烘干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和水蒸气一起经烘干房的呼吸口无组织排放。 (四)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噪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包装材****公司、喷淋水循环池淤泥和废除尘布袋收集后由定期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