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博环项管〔2025〕31号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博白博康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审批
广西-玉林-博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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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博环项管〔2025〕31号 ********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2025-11-25 15:31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改建,位于**县**镇王力大道****康复中心大楼)(东经109°59′20.917″,北纬22°16′42.588″)。

二、建设项目内容

****医院建设项目拟****康复中心大楼及场地进****医院,改造规模及内容为在原有一栋6****中心大楼内进行改造,同时配****处理站、地埋式消防水池、供热工程、给排水工程、环保工程、电气工程及设备购置等。改造后功能布局为:1层为门诊,2-3层为儿童康复,4-5层为住院部,6层为医院业务区,共设置25张床位。项目配套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县2024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水环境:项目区域地表水为南流江,位于项目西面约1980m,南流江水环境控制断面(南流江横塘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根据**壮族自治区****网站上公布的《**市2024年9月地表水环境信息》,2024年1-9月,南流江横塘断面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达到考核目标。

本项目配****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要求,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级,可不开展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声环境:项目位于**县**镇王力大道****康复中心大楼),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面厂界21m为G241国道,项目东厂界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厂界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6.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项目,项目建成后,项目的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化,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医疗废物暂存间、****处理站和化粪池,均根据要求硬化、重点防渗处理,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故本次评价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内由于人类频繁活动,已无原生植被,生态系统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项目周围植被主要为绿化植被。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简单,动物为本地常见爬行类、啮齿类、昆虫和鸟类,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存在。项目评价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和名木古树,生态环境不属于环境敏感区。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在工地厂界设置密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间隔一定距离设置自动喷淋洒水设施。

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

③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使用商品混凝土。

④严禁随意抛洒土方、建筑垃圾。

⑤土方未能及时用于绿化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⑥对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全封闭无泄漏处理。

⑦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并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废水通过导流沟收集至沉淀池内,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对移动噪声源如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置在场地中部,远离敏感目标,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材料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运输。

④配备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并保养好车辆,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回填于低洼处或用作后期绿化培植用土,不外排。

②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政府管理部门规定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①医疗消毒异味经过门窗、排风系统等自然排放。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一体式密闭结构,不设置排气口,通过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并进行加盖处理。

③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取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④厨****设备处理后由专用的烟囱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①综合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医疗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②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过滤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站进行处理。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站进行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场界,并且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

②加强管理,强化医护人员及病人意识,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③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并设置禁鸣标志,避免随意鸣笛。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医疗废物拟分类单独收集贮存于可防渗漏、可防锐器穿透、可密闭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中,并贮存于项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经妥善分类收集后交由****市******公司回收处置,并做好处置台账记录。

②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加氯消毒后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进行清运。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1、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医院****中心)、****中心)、****中心、全科医疗设施与服务,医养结合设施与服务”,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

项目场址位于**县**镇王力大道****康复中心大楼),项目****康复中心大楼及其场地进行建设,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租****康复中心大楼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项目场地已进行硬化和绿化,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项目用地性质为医卫慈善用地,项目的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建设项目与**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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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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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