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局交管大队涉案车辆清障服务和涉案财物、交安设施等物资保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5:27 |
| 预算金额 | ¥85.96273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方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85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玉带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28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北路**线冯家冲综合楼五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7-****948 181****7471 | ||
| 附件: | |||
| 附件1 | 论证资料.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分局交管大队涉案车辆清障服务和涉案财物、交安设施等物资保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一家服务商:(1)负责保管****依法扣留的所有涉案财物。(2)负责将民警执法中依法扣留的涉案财物(因交通违法被依法扣留的涉案财物)从执法现场拖移至保管场所。(3)负责保管****的交安设施等物资。(4)协助****开展警务活动。(5)协助****进行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处置。(6)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扣留的涉案财物需要特殊保管的,应当按照办案单位的要求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7)成交人应当在保管合同签订后2日内开展服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5.96273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第一次采购: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政采云平台仅有****一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第二次采购: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公开发布二次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政采云平台仅有****一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两次废标后于2025年11月19日组织符合资格要求的专家评委对本项目进行论证,经评委对招标文件审核论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及要求,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向****采购服务。
名称:****
地址:**省**市**区研和工业区
2025-11-26至2025-12-02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玉带路6号
联系电话:139****285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管理科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44号
联系电话:0877-****21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北路**线冯家冲综合楼五楼
联系电话:0877-****948 181****7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