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69套退役动力电池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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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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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套退役动力电池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73.57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5-11-26
2025-12-02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女士|联系电话:0579-****918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69套退役动力电池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四、本次转让标的为****69套退役动力电池,其中金龙牌XMQ6106AGCHEVN510的动力电池共31套,电池厂家为微宏动力,电池类型为锰酸锂,每套电池为4块,每块电池容量为12.441KWh,车辆铭牌显示动力电池工作电压和容量为518.4V和96Ah;青年牌6123BEV3N的动力电池共38套,电池厂家为**时代,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每套电池为6块,其中4块电池容量为27.65KWh,2块电池容量为18.43KWh,车辆铭牌显示动力电池工作电压和容量为614.4V和240Ah。上述信息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五、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纸质资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转让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公告信息披露的规定看样时间,意向方可在转让方统一组织下,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七、转让方统一组织看样,本次转让标的分存于六个地点,竞****集团****中心(婺**仙华南街1800号)集合,集合时间:2025年12月1日下午2:00-2:20。看样联系人:林先生 ,135****8621。 八、受让方在成交后须按报废电池回收程序,完成相应的审批及备案工作。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标的在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移交、清运等,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移交,提取及提交《蓄电池回收处理证明》或相关《动力蓄电池溯源报告》工期相应顺延。受让方须予以接受,不得依此为由提出异议。延期交办期间的资产损耗、减值、市场行情波动等相关风险及标的管理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须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概不负责。 十一、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及场地平整等。 十二、产权交易过****交易所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三、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一切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十四、意向方报名可在公告首页公示附件中自行****交易所索取,联系电话:0579-****9185 ,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11室。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婺**苏孟乡**大道58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906986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73.57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5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工行**市**头支行,账号:120********21005717)。 五、受让方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7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交办手续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提取、清运工作,在付清款项之日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回收程序并向转让方出具《蓄电池回收处理证明》或相关《动力蓄电池溯源报告》。 六、若受让方在报废回收、清运过程中履约良好无违约行为且无安全事故发生的,该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报废回收程序并向转让方出具《蓄电池回收处理证明》或相关《动力蓄电池溯源报告》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中含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废旧锂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等相关内容的法人组织。(执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 2、经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s://www.****.cn/)公告,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执行标准:提供网站公告名单)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转让方统一组织看样,本次转让标的分存于六个地点,竞****集团****中心(婺**仙华南街1800号)集合,集合时间:2025年12月1日下午2:00-2:20。看样联系人:林先生 ,135****8621。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实地勘察证明.docx3.特别事项约定.docx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6.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579-****9185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楼旭峰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5
招标公告
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69套退役动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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