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大街(陇海铁路-国道310段)东侧150米绿地养护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十三大街(陇海铁路-国道310段)东侧150米绿地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期限:2年
(2)服务质量:合格
(3)服务内容:十三大街(陇海铁路-国道310段)东侧150米绿地养护项目(详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十三大街(陇海铁路-国道310段)东侧150米绿地养护项目 | **** | **市杏花营镇郑汴** | ****618.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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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耿刘勇,于建敏,李绚丽,李纯玲,石海涛(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收费金额:30639.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汉兴路中段
联系人:王帅翔
联系方式:176****8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大道南尚德街****广场
联系人:张超
联系方式:130****3444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超
联系方式:130****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