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总站机关更换电梯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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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站机关更换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机关更换电梯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成交单位认真对照项目详细参数,表示不能达到采购需求和时效要求,已发函弃标。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成****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现采购人决定发布终止公告,调整参数后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成交额*1.5%的8折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机关更换电梯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成交单位认真对照项目详细参数,表示不能达到采购需求和时效要求,已发函弃标。。

原公告的合同包1****机关更换电梯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5377(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机关更换电梯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单位: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央预算单位,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检查总站****小组作为项目监督单位,文件中与此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采购活动法定期限内,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检查总站****小组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检查总站****小组经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采购人监督信息(名称:****检查总站****小组;地址:**省**市**区**路32号;联系方式:0451-****6700;邮箱地址:****@163.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32号

联系方式:0451-****6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岗区**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451-****5880-3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崔明飞、梅浩

电话:0451-****5880-3092

****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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