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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建设局关于调整**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同意,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同意调整**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由“项目整治改造雨污排水管网总长10480米,其中:**县大道南至钦江整治改造管网总长2700米;**棠梨片区整治改造管网总长3100米;长岗岭沿江整治改造管网总长1300米;新光路片区整治改造管网总长2180米;其他**零星雨污水管道改造12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除恢复工程、排水改造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调整为“项目对**路、环秀路、柑园路、丰江路等16条道路及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建设排水管道11006米;****广场路排水箱涵上游进行清淤,总长约2990米。主要包括:(一)排水工程:项目对**路、环秀路、柑园路、丰江路等16条道路及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建设排水管道11006米;****广场路排水箱涵上游进行清淤,总长约2990米。(二)道路及交通工程:破除及恢复沥青路面1709平方米,破除及恢复水泥路面10953平方米,恢复交通标线244平方米。”
三、我局于2022年12月5日《关于**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环〔2022〕39号)批复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1.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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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